欢迎来到贵州知名律师萧蒙!

交通事故赔偿的车辆停运损失费如何计算

发布人:贵州知名律师萧蒙发布时间:2021-05-09 13:38:20浏览:76 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赔偿的车辆停运损失费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应当车辆停运损失费应当结合当事人具体的损失进行赔偿。更多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车辆停运损失费如何计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交通事故律师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车辆停运损失费如何计算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该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进行的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三、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另外依据)

交通事故的赔偿数额和事故的具体情形是有关的,以上内容就是交通事故律师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车辆停运损失费如何计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交通事故律师。

联系我们

手机:13984387856

电话:13984387856

联系人:萧蒙 (先生)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7楼31号

©2024 贵州知名律师萧蒙 版权所有   访问量:4789   管理入口   技术支持:万盟汇企业营销服务平台